從馬太福音看傷健共融

2025-03-24 / 梁美心博士 播道神學院聖經科副教授

根據香港政府統計處在2020年進行的統計調查,「殘疾人士」(不包括智障人士)佔香港人口的7.1%,共534,200人;其中44.5% (237,600人)為70歲或以上。整體而言,女性的殘疾人士(58.5%)較男性的殘疾人士(41.5%)多。 隨著人口老化,未來殘疾人士的數目應會上升。此外,智障人士佔人口的1.0至1.2%,即77,000至90,000人。 近年香港政府和社會福利機構積極推廣「傷健共融」的理念,加強無障礙環境建設,並鼓勵傷殘人士和健全人士彼此接納和尊重。一些新約學者採用「文化模式」(cultural model)的進路,探討第一世紀猶太或希羅文化中有關「殘疾」的概念和其定義,並把相關概念和定義應用到福音書對殘疾人士的描繪。 本文會扼要論述馬太福音中耶穌關心殘疾人士的需要,並說明教會和信徒有責任實踐傷健共融。

耶穌服侍的殘疾群體

馬太用五個段落敘述耶穌的事奉(太三1〜四25,八1〜十4,十一2〜十二50,十三54〜十七27,十九3〜二十三39), 並在多處地方以摘要方式指出耶穌服侍的群體包括殘疾人士。第三段敘事開始時,施洗約翰從監獄裡派他的門徒去詢問耶穌的身份,祂吩咐他們把祂所做的事告訴約翰,就是指「盲人看見,瘸子行走,痲瘋病人得潔淨,聾子聽見,死人復活,窮人聽到福音。」(太十一5)耶穌的回應令人聯想以賽亞的預言:「那時,盲人的眼必睜開,聾子的耳必開通。那時,瘸子必跳躍如鹿……」(賽三十五5〜6),暗示祂就是約翰所詢問「將要來的那位」(太十一3),即彌賽亞。

在第四段敘事裡,耶穌離開推羅、西頓地區後,登上在加利利湖邊的一座山。有一大群人跟隨祂上山,並「帶著瘸子、盲人、肢殘的、啞的」和其他病人,把他們放在耶穌腳前,祂就醫好他們。眾人驚訝耶穌使「啞的說話,肢殘的痊癒,瘸子行走,盲人看見」, 也察覺到神的作為,「就歸榮耀給以色列的神」(太十五29〜31)。由於馬太說明「以色列的神」,所以在場的群眾和殘疾人士可能包括外族人;若是這樣,耶穌也願意幫助在猶太社群外的傷殘人士,讓他們有機會認識神和經歷祂的恩惠。

在第五段敘事裡,馬太記載「在聖殿裏有盲人和瘸子到耶穌跟前,他就治好了他們。」(太二十一14)在三本符類福音中,只有馬太提及耶穌在耶路撒冷的聖殿裡(可能是外邦人院)施行醫治神蹟,更指出「盲人」和「瘸子」這兩個殘障類別。按照利未記二十一章16至23節中的律例,身體殘疾的祭司不可挨近祭壇獻祭,因為耶和華和祂的殿是聖潔的。由此觀之,身體殘障可能會被視為引致禮儀上不潔(註:不是道德上不潔)。在兩約之間,七十士譯本中撒母耳記下五章8節的一句俗語表示「瞎子和瘸子不能進入主的居所」,即聖殿。此外,昆蘭社團不接納身體有殘障或嚴重皮膚病的人成為團員,也不容許他們參與宴席和末世戰爭。 與這時期的猶太教相比,耶穌不但沒有與傷殘人士保持距離,更在聖殿範圍內醫好瞎子和瘸子,使他們能自由地進入內院敬拜神。

個別殘疾人士與耶穌的相遇

•馬太在敘事裡花篇幅描繪耶穌以温柔憐憫的心對待個別傷殘人士。以下舉兩個例子:

在十二章9至14節,耶穌在安息日進了猶太會堂,醫好一個一隻手萎縮了的人(參可三1〜6;路六6〜11)。馬太和馬可沒有說明哪一隻手,但路加提及「右手」。我們不知道這人的殘疾是天生抑或後天意外或疾病造成,但他遇見耶穌時,右手已變形及喪失正常功能,殘疾狀況在外觀上顯易而見。由於他只能用一隻左手做工和處理起居飲食,所以在古代社會裡會遭受別人的輕視。 猶太領袖想製造一個控告耶穌的把柄,就在眾人面前詢問祂在安息日醫病是否可以。在三本符類福音中,惟有馬太記載耶穌反問他們當中哪一個人在安息日不會救出掉在坑裡的一隻羊。耶穌宣告「人比羊貴重得多了」,肯定身體殘疾不能令人失去生命的價值和尊嚴。再者,祂在安息日讓這殘疾人經歷神的恩惠和眷顧,也反映愛神與愛人是不可分割(參太十二7)。 對這殘疾人而言,他必須順從耶穌的吩咐,鼓起勇氣把萎縮的手伸出來,才能經歷它的復原。當眾人目睹他已痊癒,他就能在社群裡重建人際關係。

在二十章29至34節,耶穌離開耶利哥往耶路撒冷去,有一大群人跟著他(參可十46〜52;路十八35〜43)。馬太指出「有兩個盲人坐在路旁,聽說是耶穌經過,就喊著說:『主啊,大衛之子,可憐我們吧!』」(太二十30)馬可和路加只記載其中一個瞎子,名叫巴底買。在古代社會裡,失明人士無法接受教育或學習技能,因此不可能找到工作。由於大多數的猶太人看重救濟窮人,所以那時代盲人謀生的主要方法是向人乞求施捨。 不過,耶利哥的兩個瞎子沒有懇求耶穌給他們金錢或食物,而是懇求祂開他們的眼睛。雖然這兩個瞎子有視覺障礙,但他們具備屬靈的洞察力,宣稱耶穌為「主」和「大衛之子」,並呼求祂的憐憫。在三本符類福音中,只有馬太提及耶穌「動了慈心」及「摸了他們的眼睛」(太二十34)。在馬太福音中, σπλαγχνίζομαι(中譯:「動了慈心」或「憐憫」)這動詞出現共5次,其中4次直接描繪耶穌對人滿有憐憫。 耶穌親手觸摸兩個瞎子的眼睛,表示對他們的接納。他們恢復視力後,不能再靠討飯謀生,意味要開始過另一種生活方式。無論將來如何,兩個瞎子已選擇踏上「跟從耶穌」的道路(太二十34)。一方面,馬太筆下的耶穌是有憐憫心的大衛之子,因此信徒應效法祂去關愛社會裡的弱勢人士;另一方面,耶利哥裡兩個瞎子對耶穌的信心和回應也成為(身體健全的)信徒的榜樣。

從以上論述可以看到,耶穌沒有輕視或拒絶殘疾人士;祂不單醫治他們的身體,也讓他們在社群中的人際關係得到恢復。此外,一些殘疾人士對耶穌的身份有正確認識,也願意信靠和跟隨祂。

教會與傷健共融

一般而言,傷健共融的理念是建基於維護社會公義和人人享有平等機會。然而,教會和信徒有責任實踐傷健共融,推動傷健人士彼此接納和尊重,不純粹基於以上兩個因素,而是要從聖經神學的角度來思考根本理由和實行方式。其實,耶穌對殘疾人士的生命價值和尊嚴予以肯定,也看重他們與神及與人建立關係。教會作為社會的縮影,應關心殘疾群體和其家人的福音或牧養需要。雖然殘疾信徒在教會裡佔少數,但他們是基督身體上不可缺少的肢體, 有其重要性和不可被取替的位置(參林前十二22)。

在實踐的層面,教會和信徒可考慮接觸社區裡一些服侍傷殘群體的機構,鼓勵對這群體有負擔的弟兄姊妹參與社區服侍,讓未認識福音的殘障人士體驗神的愛。牧者也應主動關心教會裡的殘疾信徒和其家人,了解他們面對的困難和掙扎;長遠而言,可能需要建立服侍傷殘群體的團隊。既然殘疾信徒和健全信徒互為肢體,就應彼此尊重、包容和接納。在樓宇建築可行的範圍內,在聚會場所加設無障礙設施和傷殘人士洗手間,以方便殘疾信徒與健全信徒一起參與教會崇拜。此外,教會也要思想如何培訓有心事奉的殘疾信徒,讓他們有機會擔任合適的事奉崗位,經歷被神所用及有份於建立基督的身體。

總而言之, 加拉太書三章28節中保羅對教會作為新創造群體的願景也適用於傷健共融——既沒有殘疾的,也沒有健全的,因為我們所有人在基督耶穌裡是一個人。

本文原刊登於播道神學院第222期《院訊》,蒙允轉載。